首 页 阳光成长 阳光管理 七彩阳志愿者 阳光班级 阳光课程 阳光工作室 阳光资源 阳光足球 阳光博客 阳光心语
□ 当前位置:阳光管理>教育督导>正文

责任督导工作介绍
发布人:袁红艳  发布时间:2018/10/29 16:29:56

国家进一步高度重视幼儿园管理,出台办园行为评估办法。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《教育督导条例》,要求对区域学校开展综合督导、专项督导与经常性督导,幼儿园属学校的范畴。幼儿园挂牌督导依据内容:

1.国务院令第6422012829日颁布的《教育督字条例》。

2.国务院督委办20132号文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》20136号文《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4导规程》和国教督办201827号文《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》认定补充意见。

3.《幼儿园教育纲要》、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、《3~6岁幼儿发展指南》

4.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《教师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教育法》等。

责任督学实行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、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,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、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,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,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,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,规范办学行为,实族素质教育,提高教育质量,实现内涵发展。(信息员:袁红艳)

网友评论
请您评论(您的评论不代表本站立场)
游客不能评论。[请登录]


站内搜索 网站地图 电子邮箱 在线调查  后台登录
POWERED BY SSF中小幼数字化管理一站通 V2020.00611.final md21  ALL RIGHTS RESERVED © 2004-2024
主办单位:南京市建邺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:(210017) 电话: 传真:
苏ICP备10217239号] 访问计数:
苏ICP备10217239号
创意美劳
礼仪养成
阳光花园
阳光期刊
一周食谱
幼儿体操
主题阅读

扫一扫